『村长手记』机动车污染防治不可罚款放行

『村长手记之十九』10月30日,发改委、环保部、财政部、交通部、质检总局等12部委联合印发《加强“车、油、路”统筹,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的通知,旨在贯彻落实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强化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、尽快改善空气环境质量。《方案》中列出了10余条方法,涉及新车生产、在用车监管、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方面。

近3年来的大范围雾霾使民众对政府环保工作的认可程度大踏步地降低,甚至严重挑战民众对政府的执政能力的认可。公允地说,《方案》可谓面面俱到,将所有可能导致机动车污染的因素都至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之下,从中可看出12部委治理汽车尾气的决心。但其中部分条款设置却并没有显示出政府机构破釜沉舟的勇气。

例如《方案》在“(四)强化在用车监管”提出,要“加强道路行驶车辆环保达标监督检查。对规模化运营并且使用频次高的货运车、出租车、公交车和黄标车进行重点检查,环保部门对排放不达标车辆予以处罚”。那么问题来了:如何处罚,是暂扣车辆禁止其运营,还是以罚代管甚至罚款方向?显然,这一条规定有可能被有私心的人利用。如笔者在第9篇“村长手记”里论述的那样,在用车的尾气污染数十倍于新车,但由于其监管难度也大于后者,因此在过去10余年间一直未能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。

如果12部委真的想根治不合格机动车的尾气污染问题,就该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,首先全面排查高污染车辆,要求其中排放不合格的进行整改;其次,对排放不达标但仍上路运营的车辆,一经发现就必须扣留,绝不可以以罚代管,否则只能是构建新的寻租机会,于国家无益,于民族有罪!

禅房村者,汽车业从业人员也。10余年间,既接受吉工大、北大、清华3所名校之熏陶,更历经媒体、国家机关、高校之磨练,形成了对汽车产业的独特认识。

村长手记是禅房村在车聚网(www.autoju.com)的专栏名称,用经济视角聚焦汽车产业变化的短篇文章。工作日每天更新一篇,没有大道理,只说大白话。

作者:禅房村

本文链接: https://www.autoju.com/2014/11/04/3755/

文章标签: 机动车污染  雾霾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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